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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07月7日

租车信息里说这个事件有了新的进展,想听听吧

    租车信息里说这个事件有了新的进展,想听听吧
    租车信息里听到的说是这个维权的事件已经有了新的进展,真想去现场中听听呀在两家公司相互推诿下,姜育黎发动众兴公司的126个车主联合抗租,试图以两个月的规税费冲抵这笔保证金。他说,3000元算不上一个大数目,但“是我的就是我的”。在与两个公司交涉时,姜育黎发现了另一个问题。自己三年来由公司代缴的出租车车辆财产保险费,比在保险公司有据可查的多了8100多元。姜育黎又联合的哥们,去交通运管、保监局等多个部门反映问题。

   姜育黎还同时咨询律师,准备起诉众兴公司。然而,法院却以众兴已是一家“死”掉的公司,被告主体不适格为由,不予立案。相反,2002年7月初,众兴公司却以姜育黎拖欠两个月的规税费和保险费为由,将其告上法庭。

   “我告他不成,他倒来告我,我岂不是死定了?”第一次接到法院传票的姜育黎,形容自己紧张得双脚发抖。而此“杀鸡儆猴”之举,激怒了其他的哥。7月24日,包括姜育黎在内的31名出租车司机浩浩荡荡开车前往济南“上访”,酿成惊动省政府的群体性事件。此次上访得到省级领导重视,并责令“青岛市地方政府妥善解决”。但是,紧接着,众兴公司将另外36个活跃的维权司机以同样事由告上法庭。

   这场官司持续了一年。庭审中,姜育黎则对众兴公司就保证金和保险费问题提出反诉。期间陆续有十余个司机与公司和解,剩余的21场诉讼在2003年7月正式终结。其结果以众兴公司“两年未参加年检,现处于歇业状态,已丧失诉讼主体资格”为由不了了之。不过,抗租的司机们不用再补缴规税费,3000元保证金及克扣的保险费也不需退还。

  谋求自主经营遇阻

   保险费被克扣,正源于出租车公司“代收代缴”的角色。首轮维权的结果,给姜育黎带来了更大困惑:明明出租车运营权和车辆所有权都属于车主,为何还要受制于公司?

   曾经“一看书就犯困”的姜育黎,开始了研究。他发现,按照青岛市相关规定,要开办出租车公司,必须拥有出租汽车经营权、合格的驾驶员,以及150辆客运出租车。1996年之后,原本有车有指标的出租车公司都成了“空壳”,事实上已失去存在的依据。 然而,这些出租车公司不仅继续存在,且青岛市又另有规定,要求“个人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并从事营运的,应当与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单位签订管理服务合同”,即强制“挂靠”。全国这么大,一个租车信息就可以让我知道全国的租车情况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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