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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07月8日

租车信息里的消息都是来自租车公司的想知道的消息

      租车信息里的消息都是来自租车公司的想知道的消息
    在租车信息里,我最关注的就是那些车违规啦,在什么地方发生什么事情来关。在青岛,绝大多数出租车公司的前身,都是有政府背景的“三产企业”。据姜育黎提供的材料,每月车主向出租车公司缴纳的800元管理费中,12%将要上缴政府。虽然出租车公司表示,刨除公司的服务如年审、月检、计价器的更换维修、各种税费的代收代缴等,包括司机制服、座套等费用,公司利润菲薄,甚至“大多数时候是亏损”,但在姜育黎看来,这些服务50元足矣。“现在却是七八百的物业费,服务不好还不许更换,强制签约,权利义务极度不对等!”姜育黎认定此种“挂靠模式”不仅不合理,更不合法。

   谈及当年的挂靠制度,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(下称运管局)的一位官员表示,这是出于管理的需要。由政府一家面对上千辆个体出租车,管理成本高,政策难以落实。一位出租车公司的管理人员解释,所谓挂靠,就是政府将管理指标分解到各个公司,实际上是让公司承担一部分政府管理的职能。

   不过,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在接受财新《新世纪》记者采访时强调,挂靠模式绝不是规模化、公司化经营,而是一种违法的“伪公司化”。真正的出租车公司应拥有车辆产权和经营权,雇佣司机经营。若由司机购车,就必须要承认司机的股东地位。

   2004年9月,姜育黎向相关部委寄出了17封举报信,矛头指向青岛出租车公司“违法成立”“违法经营”。同时,他还举报相应行政机关的失职。

   姜育黎很快就收到了一些部委领导的批复。然而,批复仅要求地方政府“认真研究解决问题”,未起到实质性作用。于是他进一步行动,2005年2月4日,姜育黎以出租车公司取得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不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为由,针对青岛市运管局向益青公司发放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以及开具审验合格证明的行为,提起行政复议,要求青岛市运管局撤销其颁发给益青公司的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。

   不过,无论是运管局还是交通委,都坚持认为挂靠制合法,出租车公司都享有经营资格。姜育黎又在2005年4月11日对此提起行政诉讼。作为第三人应诉的益青公司在答辩中直指姜育黎诉求的“荒唐”:若其办证行为违法,则其他出租车公司的存在也均属违法。 此案经过两审程序,在2006年6月方告结束。两级法院认定,姜育黎在2005年提起行政诉讼超过诉讼时效;此外还认定姜育黎不具备原告资格。由是,姜育黎的诉求,甚至没能进入司法程序的实质审查。这些消息都是从租车信息那里得来的。所以我每天都会留意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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